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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VID-19: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为雇主发布新的疫苗指南

随着第一批COVID-19疫苗的到来,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(EEOC)终于就雇主如何与员工处理这一问题发布了指导意见。

适用于:所有雇主
生效日期:2020年12月16日

它在其“疫苗接种”中增加了“K -疫苗接种”部分。你应该知道的该出版物提供了疫苗如何与美国残疾人法案(ADA)、康复法案、GINA、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和怀孕歧视法案相结合的观点。该指南主要集中在疫苗预筛选问题、强制接种和所需的住宿。

筛选的问题

没有与雇主签订合同的第三方(如药房)提出的疫苗预筛选问题并不侵犯雇员的权利,因为这些信息不会转达给雇主。然而,雇主或雇主资助的疫苗提供者提出的预筛查问题(例如,雇主雇用医疗保健提供者在现场提供疫苗)可能会引出受《美国残疾人法》和《GINA》约束的医疗信息。当雇主要求接种疫苗时,与残疾或遗传信息有关的预筛选问题必须“与工作相关,并与业务需要一致”。

强制接种疫苗和合理的住宿

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讨论继续承认,雇主可能会强制要求员工接种COVID-19疫苗,但有一定的警告。它提醒说,当要求员工从药店或自己的医疗保健机构获得COVID-19疫苗接种证明时,雇主应警告员工不要提供任何医疗信息作为证明的一部分,以避免牵连到《美国残疾人法》。足彩bwin博彩公司

如果雇员拒绝回答筛查前的问题或因残疾而拒绝接种疫苗,雇主必须首先根据客观证据合理地相信,该雇员将对自己或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构成直接威胁。为了确定这一点,雇主应该对四个因素进行个性化评估:风险持续时间;潜在危害的性质和严重程度;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;以及潜在危害的迫近。

如果确定了直接威胁,雇主不能采取任何行动,除非没有办法提供合理的安排(没有过度的困难)来消除或减少这种风险,因此未接种疫苗的员工不会构成直接威胁。即使存在无法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直接威胁,雇主也可以不让雇员进入工作场所,但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自动终止该工人的工作。雇主需要确定是否有任何其他权利适用于联邦、州和地方法律。

同样,雇主必须为出于真诚的宗教信仰、习俗或仪式而拒绝接种强制性疫苗的雇员提供合理的便利,除非这会给雇主带来不必要的困难(即给雇主带来超过最低限度的费用或负担)。雇主应假定雇员的宗教便利要求是基于真诚的宗教信仰,除非雇主有客观依据质疑某一特定信仰、习俗或仪式的宗教性质或诚意,在这种情况下,雇主可要求提供额外的支持资料。

作为访问COVID-19疫苗增加,雇主应该继续这样做查找更新在这个问题上。各州和地方也可能开始实施自己的保护措施和规定。

行动项目

  1. 审查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在这里
  2. 对经理进行培训,使其能够识别住宿的要求或需要。
  3. 制定或更新与指南一致的疫苗政策(如自愿或强制性)。
  4. 评估强制性疫苗接种程序,包括预筛选程序,以确保合规。

要了解与疫苗和COVID-19大流行有关的最新指南,请访问 OneDigital的冠状病毒咨询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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